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轻工要闻

《“破窗效应”与企业管理》

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10-12-29 阅览数:13488 次

    一个企业,对不良现象进行一些程度不同的处理,实在是企业自身管理的需要。而这一管理理念的思想基础,用“破窗效应”加以解释,则最能说明问题。

 

    美国政治学家威尔逊和犯罪学家凯琳,根据斯坦福大学心理学家菲利普·辛巴杜(Philip Zimbardo)1969年的一项实验,提出了一个“破窗定律”(Break Pane Law) 。该理论认为,如果有人打坏了一幢建筑物的窗户玻璃,而这扇窗户又得不到及时的维修,别人就可能受到某些暗示性的纵容去打烂更多的窗户。久而久之,这些破窗户就给人造成一种无序的感觉。结果在这种公众麻木不仁的氛围中,犯罪就会滋生、繁荣。

 

    破窗效应”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比比皆是——

    一间房子如果窗户破了,没有人去修补,隔不久,其他的窗户也会莫名其妙地被人打破;

    一面墙上如果出现一些涂鸦没有清洗掉,很快墙上就布满了乱七八糟、不堪入目的东西;

    一个很干净的地方,人们会很不好意思扔垃圾,但是一旦地上有垃圾出现,人们就会毫不犹豫地随地乱扔垃圾,丝毫不觉得羞愧。

 

    同样,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,如果公司没有进行必要的处理,没有引起员工的重视,就会导致类似行为再次甚至多次重复发生;对于业务中不讲成本效益的行为,如果公司不以为然,偏差的行为得不到纠正,就会日趋严重;对于持续的、严重的亏损现象,如果不去遏制,企业就会没有未来。这便是“破窗效应”理论的核心内容。简单地说,这一理论的精髓就是:必须及时矫正和补救过错。

 

   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明白:漠视任何一种不良现象的存在,都会导致这种不良信息,这种信息会的无限扩展。如果对这种信息不闻不问、熟视无睹、反应迟钝或处置不力,就会纵容更多的人去打烂更多的玻璃,长此以往,必然是让“千里之堤,溃于蚁穴”古训演变成可怕的现实。

 

    正是基于这一理念,公司非常注重制度的有效执行,非常警觉那些看起来是个别的、轻微的,但触犯了公司核心价值的“小的过错”,有时甚至会“小题大做”。因为,公司认为:假如我们放松对出现的问题依法管理,就会有后来人仿效,最终会造成企业积重难返。

 

    因此,当公司有时举起处罚的大旗时,大家千万不要误解或怨恨。

 

    而公司实施的诫勉谈话、岗位调整等一系列举措和制度,正是这理念的产物。原因很简单,不及时修好第一扇被打碎玻璃的窗户,很可能会带来多米诺骨牌式的错误和损失。

 

(柳夕良总裁在公司民主生活扩大会议上的讲话摘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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