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轻工要闻

身份转换和改制工作的政策考量

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07-09-18 阅览数:15628 次
 

根据省国贸集团的统一部署,集团成员企业应力争在2007年底前完成“身份转换”和职工安置工作。

面对“身份转换”和改制工作,我们安徽轻工一直在考虑两个方面的问题:一方面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,但另一方面,我们如何保证广大生产者、经营者、管理者多年的奉献和付出呢?在强调问题的一端,如何避免走向另一个极端而导致挫伤群众利益呢?如何兼顾好那些效益好、贡献大的企业的职工利益呢?

国有资本逐步退出竞争性领域,是我们一项必然的政策选择。但在退出的过程中,政府部门最关心的是防止由于“卖方缺位”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,防止MBO带来的“看守者交易”,防止国有资产无休止的体制性流失和市场性流失。但是,另一方面,在企业改制、产权出让过程中,我们也不能忽视企业自身的利益,不能忽视广大生产者、经营者、管理者多年的奉献和付出,否则,就会大大地挫伤基层群众的利益,对那些效益好、贡献大的企业职工更是如此。

我觉得,转换和改制工作能否顺利实施,关键还在方案最终要能得到企业职工的认同。而要想确保群众接受,我们就必须防止“两个一刀切”。

第一,要防止身分转换补偿标准上的一刀切

国有企业最大的问题是人员负担问题,这个问题处理不好,一切都是空谈。同样在经营企业,有的亏损甚至破产;而有的盈利并且发展了。因此,我们必须明确这样一个观点,对于贡献大的人给予适当的回报是合理的,不这样做,就会扼杀后人为社会贡献的积极性。这是健康社会最基本的一个良性导向。实际上,努力贡献的人,都会有一个善良的预期,就是国家会对他们的贡献给予补偿,这或许也是贡献的内驱力。

因此,我们制定身份转换补偿标准时,要充分考虑企业的业绩,充分考虑职工的贡献,把补偿标准与贡献挂钩,贡献越大,职工享受的利益越多,补偿标准就越高。这既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,也符合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。千万不能“桌子板凳一般高”,那样的话,就无法做到把广大职工的利益维护好、发展好,就无法保持改制后企业持续、稳定、健康发展。当然,我这里所说的利益,应该是广大职工的整体利益,而不仅仅指领导层。

第二,要防止国有股转让价格上的一刀切

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是产权,是要建立归属清晰、权责明确、保护严格、扭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。“股份释出”也好股权转让也好,让本企业职工出资入股应该是改制的首选目标,它最有利于企业的稳定和发展,这应该是大家的共识。因此,我们在确定转让价格时,就必须明确以下几个原则:(1)资产真实化。对企业资产的评估,应该允许不良资产的剥离,并按市场办法评估,而不能过分依赖企业资产的数量,对此,政府必须有思想准备。(2)资产管理的原则应该是使用率最大化,而不是占有率最大化。(3)要充分考虑国有企业的人员负担。正如著名经济学家张维迎在谈到企业改制时所说的:带着孩子改嫁和单身一个人改嫁肯定是不一样的。(4)投资者的目的是回报。买一个企业,实际上买的是它的未来而不是他的过去。净资产仅仅是对企业以往资产的衡量。高于净资产不一定就不流失(如果这个企业增长空间十分旺盛的话),反过来,低于净资产也不一定就流失。资本,之所以成为资本,主要是看它未来的变现值。如果不承认这个现实,而是主观上认为转让价格就是好,否则就资产流失,其结果无法做到企业的改制和改组。(5)必须充分考虑国有企业多年高积累、低分配的客观事实,兼顾好广大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。我们的政策绝对不能造成那些效益好、资产状况好的企业,其职工的最终享有的收益反而不如那些资不抵债甚至破产企业,这不是我们的政策导向。

由于此次身份转换,国有股退出、转让,国有股红利收缴等一系列重大事宜,关系到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,关系到企业和职工的未来,群众的关注程度很高,担心很多,期望很大,尤其他们对企业资产的处置更为关心。稍有不慎或不公,就会引起巨大的思想和人员波动,危及企业存亡和社会稳定。

这些意见是国贸集团应该考虑的,而改制工作的成败,也依赖于国贸集团的理解和支持。

   (柳夕良总裁在公司企业改制座谈会上的谈话节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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